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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

        2018-08-12 11:41:12來源:福州新聞網

          三、深化榕臺文化交流

          52.鼓勵在福州的臺灣同胞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工程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鼓勵臺灣同胞參與福州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建設,參與福州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申報評選市、區兩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臺灣同胞申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支持榕臺文化企業在“福建文化海外驛站”項目中開展文化產品展示展銷活動,聯合擴展海外市場。

          53.鼓勵臺灣地區圖書從福州口岸進口,在福州臺灣同胞聚集區建設“臺灣書店”,便利臺灣同胞閱讀兩岸書籍。鼓勵、支持臺灣同胞在福州申報、設立民辦博物館。

          54.積極協助臺灣地區從事兩岸民間交流的機構申請兩岸交流基金項目,對在榕舉辦的兩岸有影響的交流活動推薦列為重點對臺交流項目。繼續辦好“海峽論壇”福州活動、“海峽青年節”等品牌活動,對臺灣地區參與活動的相關機構給予優先支持,不斷擴大活動影響力。設立專項扶持資金,鼓勵臺灣青年和青年團體在海峽青年交流營地舉辦各類交流和展會活動,推薦列入對臺重點交流項目。

          55. 鼓勵未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來榕參訪交流,邀請單位提供相應接待便利服務。為臺灣同胞到三坊七巷參觀游覽設計專門線路,免費開放相關場所。

          56.臺灣地區投資者可在福州市設立大陸方控股的演出團體,獨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鼓勵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在福州市設立合資企業從事電影后期制作服務,支持打造兩岸影視產業基地。

          57.鼓勵臺灣機構與福州市開展廣播電視、電影電視劇等方面合作。鼓勵播映兩岸合拍的電視劇,支持榕臺合作拍攝影視劇。鼓勵在榕設立“臺灣影廳”,推動福州市影視機構引進臺灣電影。

          58.鼓勵支持在榕臺灣同胞申報國家、福建省及福州市自然、社會科學、藝術等方面的基金項目。

          59.推動榕臺加強閩都文化、船政文化、民俗信仰、宗祠族譜、歷史民族等領域研究和成果應用,鼓勵臺灣同胞和臺灣高校、民間社團參與福州市有關文化工程項目、文化活動和學術研究。鼓勵在福州的臺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在條件適合的情況下參與福州市在境外舉辦的交流品牌活動“福州日”,展示兩岸同根同源文化。

          四、方便臺胞在榕安居樂業

          60.在榕臺胞使用臺胞證與福州市民享受同城待遇。相關服務管理機構應將臺胞證作為身份認證的有效證件。對無法識別讀取臺胞證信息的服務管理系統要完善升級,便利臺灣同胞在榕銀行開戶、入住酒店民宿、辦理搭乘交通工具手續、網上預約就醫等。福州人事人才網在線招聘系統支持使用臺胞證注冊登錄。

          各級公共文化場館免費向臺灣同胞開放,在福州的臺灣同胞可以持臺胞證在市圖書館人工辦理讀者證,在全市的圖書館和“城市街區24小時自助圖書館”借閱圖書。

          61.臺灣同胞適齡兒童需要在暫住地附近小學就讀的,可向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父(母)在片區內持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比照片內生規定(無需戶籍要求)安排入學。在榕公辦小學就讀的臺籍學生“小升初”,均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臺灣地區投資者子女及臺資企業的臺籍工作人員子女(簡稱“臺商子女”)按照招生入學照顧政策安排。臺商子女可以到區域內相對就近的定點小學就讀,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區內小學就近入學。臺商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也可以申請升入本區定點初中就讀。臺商子女中考享受加分政策。

          鼓勵和支持在榕高校招收臺灣學生,每年增加招生數量。臺灣學生與福州學生同等申報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擴大專項獎學金規模,資助臺灣學生到在榕高校就讀。

          62.對于符合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臺灣同胞,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有關規定做到應保盡保。臺灣同胞在榕購房買自住用房的首付比例、辦理時限、貸款申請等享受福州市居民同等待遇。

          63.在榕工作的臺灣同胞可按照規定參加“五險一金”,享受與福州市居民同等勞動保障待遇。在榕臺灣同胞繳交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在大陸離職時經個人申請可以依據相關規定一次性支取。

          來榕工作的臺灣同胞,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按在崗平均工資為基數的個人繳費部分,予以不超過三年的社保補貼。

          18至45周歲臺灣青年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自住房屋。

          64.在榕臺灣同胞與福州居民享有同等醫療衛生服務待遇。醫療機構為臺灣同胞回臺報銷健保費用提供符合要求的的醫療文書。在榕臺灣同胞的子女享有與福州居民同等的預防接種服務,由其居住地接種單位為在榕臺灣同胞共同生活子女建立預防接種卡,免費為其接種免疫規劃疫苗。

          65.臺灣同胞在榕申請小額信用卡,可憑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臺胞證(有效期在1年以上)、在職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等材料,前往福州市相關銀行辦理。鼓勵福建海峽銀行先行先試,在福州市全轄區大力發展臺胞信用卡業務,提升辦卡效率,優化金融服務。

          66.在榕工作臺灣同胞可參評福州市各級勞動模范、五四青年獎章、“三八”紅旗手、就業創業杰出代表、榮譽市民等榮譽稱號。鼓勵臺胞參與福州市相關文學藝術評獎活動。

          67.鼓勵臺灣同胞加入福州市各級科技學會(學會、研究會),在榕臺灣科技人員可擔任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理事及以上職務。鼓勵在榕臺灣青年加入福州市各類青年社團、協會,在福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設立臺灣創業青年聯誼沙龍。

          68.支持臺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在榕參與扶貧、支教、公益、社區建設等基層工作。繼續支持兩岸婚姻健康發展。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可通過相關選聘程序擔任福州市基層人民調解員、仲裁員、人民法院陪審員、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法律顧問等和執行村(社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