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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自貿試驗區反價格壟斷:受理舉報并為其保密

        2015-05-15 15:11:42來源:東南快報

          東南快報訊 近日,福建省物價局印發了《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反價格壟斷工作辦法》。該辦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為防止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價格壟斷行為,管委會可在試驗區內受理反價格壟斷舉報和咨詢,并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根據該辦法,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履行以下職責:接受試驗區內的價格壟斷舉報和咨詢;協助省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反價格壟斷調查、回訪等工作;接受試驗區內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有關情況的主動報告;開展試驗區反價格壟斷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工作;協助省價格主管部門研究分析試驗區市場競爭狀況;會同省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反價格壟斷重大問題研究。

          管委會可在試驗區內受理反價格壟斷舉報和咨詢,并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采用書面形式并提供相關事實和證據的,管委會可以向舉報人了解被舉報人基本信息、舉報人是否就同一事項已向其他行政機關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情況,并根據情況告知舉報人直接與相關行政機關或法院聯系,或者依照本辦法進行甄別與移送。

          省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授權,對試驗區內涉嫌價格壟斷行為作出立案決定并開展調查,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在決定立案之前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報告;省價格主管部門對試驗區內涉嫌價格壟斷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中止調查、終止調查決定,并在作出有關決定之前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報告。

          省價格主管部門在確保保密性的前提下與管委會實現信息化對接,加強試驗區內企業信用信息、反價格壟斷案件線索、案件查處結果、案件備案情況等信息的交換和共享。

          同時,省價格主管部門、管委會及其工作人員對反價格壟斷執法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記者 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