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貿區內注冊臺灣建筑企業可在大陸投標工程
2015-04-21 09:16:53來源:福州日報
福州新聞網4月21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祁正華)省住建廳昨日下發《關于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臺資建設工程企業和臺灣建筑專業人士執業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在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區內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后,可依規定在大陸參加工程投標。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區內投資設立的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合營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合營方投資比例限制。在自貿區內,允許符合條件的臺資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接福建省內建筑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
《通知》明確,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筑業企業,可聘用具有相應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的臺灣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企業經理;可聘用滿足相應技術職稱要求的臺灣建筑專業人員作為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其持有臺灣方面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陸累計居住時間不少于3個月的限制。
允許取得大陸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臺灣專業人士作為合伙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并提供相應服務。
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聘用臺灣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并將其作為本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資質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
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中,出任主要技術人員且持有臺灣方面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不受每人每年在大陸累計居住時間應當不少于6個月的限制。